gzfhmyav 发表于 2018-1-2 18:43:43

ISO9001-2015供应商稽核与辅导程序(含表格)


供应商稽核与辅导程序
1.目的
为提高供货商供应的物料质量,帮助其改善制造技术及管理能力,以确保质量从源头得到控制.使供货商能适质﹑适量﹑适时的供应本公司所需之物料,从而实现与供货商建立长期性﹑稳定性和互利性的合作伙伴关系。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供货商。
3.职责
3.1品保部
3.1.1.主导供货商质量稽核与辅导作业。
3.2采购部
3.2.1.配合供货商稽核与辅导作业。
3.3研发部
3.3.1.配合供货商稽核与辅导作业。
3.4工程部
3.4.1.配合供货商稽核与辅导作业。
4.程序
4.1供货商质量稽核与辅导作业流程图.如6.1。
4.2.供货商"稽核与辅导小组"的成立:
4.2.1.供货商定期稽核、不定期稽核和辅导由品保部主导,工程部、采购﹑研发视需要派人参与。
4.3.执行供货商稽核与辅导的时机及频率
4.3.1.定期稽核的时机及频率;
4.3.1.1主要材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稽核,辅料酌情安排定期稽核。
4.3.1.2对年度质量评鉴结果与定期稽核结果为"一般"或"不及格"之供货商
酌情增加稽核频率。
4.3.2.不定期稽核的时机(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酌情安排不定期稽核)。
4.3.2.1.当供货商的物料在发生有信赖性﹑可靠度不良及其它因质量不良造成批量性重工或严重损失之重大问题时。
4.3.2.2.当客户有重大质量抱怨(属材料不良造成)时。
4.3.2.3.当厂商月质量评鉴为"一般级和不及格级"时。
4.3.2.4.当厂商定期稽核结果为"一般级和不及格级"时。
4.3.2.5.其它有必要进行不定期稽核之时机。
4.3.3.供货商辅导的时机
4.3.3.1.当供货商主动要求协助其改善本身系统或公司有新的要求(如品管方法)要求其导入时,对其实施项目辅导。
4.3.3.2.定期与不定期稽核的过程中实施辅导。
4.4.供货商稽核的准备、执行与辅导
4.4.1.品保部工程师负责事先通知供货商稽核的日期及参与稽核的人员,并与供货商确定车辆安排。
4.4.2.定期的稽核准备与执行。
4.4.2.1.稽核准备.
稽核前须准好稽核表格与上次稽核之问题点等。
a.由品保部负责QAD-B06-06B之评鉴主题(一)~评鉴主题(十)及QAD-B06-08A之内容稽核.
b.由工程(或研发)部负责QAD-B06-06B之评鉴主题(十一)之内容稽核.
c.由采购部负责QAD-B06-06B之评鉴主题(十二)之内容稽核.
d.品保部和工程(或研发)部可依据供货商材料之特点增加专业稽核项目,专业稽核项目依QAD-B05-07B之格式执行。
4.4.2.2.稽核执行.
a.OPENMEETING:双方会晤后召开会议,由公司负责人对稽核目的、日程、要求等作介绍.由供货商负责人作"公司、产品、制造流程、客户群和质量系统"等的介绍。
b.要求供货商负责人指派人员陪同稽核人员至现场依稽核项目进行稽核。
c.CLOSEMEETING:稽核小组人员将各自稽核发现的问题向供货商作总结报告.
d.品保部于稽核结束一周内将详细的问题点列入,并传至供货商,要求供货商限期改善并对其追踪结案。
4.4.3.不定期的稽核准备与执行.
4.4.3.1.稽核准备.
a.进料、制程、OQC或客户发现之材料不良及相应之材料不良联络书之回复状况。
b.定期及不定期稽核发现的问题点()之回复状况。
c.月质量评鉴异常之改善报告.
d.其它与不定期稽核有关之资料.
4.4.3.2.稽核执行.
a.OPENMEETING:双方会晤后,由品保部介绍稽核的目的和稽核的重点项目。
b.要求供货商负责人指派人员陪同稽核人员至现场依稽核项目进行稽核。
c.稽核员依据4.3.3.1之准备内容对供货商实施稽核。
d.CLOSEMEETING:稽核小组人员将各自稽核发现的问题向供货商作总结报告.
e.品保部将详细的问题点列入,并于稽核结束一周内传至供货商,要求供货商限期改善并对其追踪结案.
4.4.4.供货商辅导
4.4.4.1.定期的辅导
品保部依据年度稽核计划对供货商实施定期稽核的过程中,对供货商实施辅导,让供货商清楚和正确的理解的具体要求.
4.4.4.2.不定期的辅导
品保部主导对供货商实施不定期稽核的过程中,对供货商实施辅导,与供货商共同分析和检讨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协助供货商落实改善.
4.4.4.3.项目辅导
4.4.4.3.1收集项目辅导之相关资料及对以下各步填写.
4.4.4.3.2了解实际状况:实地或要求供货商派员赴检讨以了解实际状况.
4.4.4.3.3进行解析:依据实际状况,要求供货商成立"质量改善小组"(QIT),对状况进行分析.
4.4.4.3.4对策研拟:协助供货商"质量改善小组"研拟改善对策.
4.4.4.3.5对策实施:由辅导小组实地监督或由供货商自行将改善对策落实实施.
4.4.4.3.6效果确认:依据供货商质量改善小组提出之成效报告进行效果确认,或赴现场做改善效果的确认.如确认NG,则进行重新辅导.
4.4.4.3.7标准化:要求供货商将各项有效的改善对策作成标准数据(如:修程序文件或作业/检验指导书等),并切实执行.
4.5.定期稽核结果之处理
4.5.1.定期稽核表的评分
4.5.1.1.供货商实地评鉴项目之评分标准
a.3分:表示满意.
b.2分:表示一般(可以提出建议性看法).
c.1分:表示差(需提出详细问题点).
d.0分:表示未做(需提出详细问题点).
e.X:表示不适用(各项总分须减去不适用之分数)
4.5.1.2.合计得分计算公式:
4.5.1.3.评鉴结果在评鉴得分之对应字段打"V".
4.5.2.定期稽核结果之等级标准


4.5.3.定期稽核结果之处理
a.稽核结果为"优"级厂商,新机种优先发给或增加订单量.
b.稽核结果为"良"级厂商订单量维持现状.
c.稽核结果为"一般"级厂商限期改善,并酌情实施不定期稽核.
d.稽核结果为"不及格"厂商限期改善,酌情实施不定期稽核,并由IQC提出减量采购申请,经采购和品保主管会签后呈总(副总)经理裁示后执行.《减量采购通知单》(附件四)
4.5.4.定期稽核结果报告的填写
4.5.4.1.如工程、采购等相关部门有指派人员参加稽核,稽核员需将各自评鉴结果进行汇总后填写《供货商定期稽核报告》(附表一),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品保部统一汇总.
4.5.4.2.品保部须将其品保部稽核员的稽核结果进行汇总后填写《供货商定期稽核总结报告》(附表二).
4.6.不定期稽核与辅导结果之处理
4.6.1.不定期稽核与辅导后之供货商,IQC仍然按QAD-B07进行质量等级评鉴,并按评鉴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4.7.减量采购通知单由IQC填写,经会签采购和工程主管后呈总(副总)经理裁示后执行.
5.参考文件
5.1
6.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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