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睡觉引发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说辞不一,法院:那测个谎
董女士是广东广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中午在车间睡觉的行为,她与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进而双方对簿公堂。董女士认为,在中午睡觉被拍照之后,公司人事部员工王某对她称“你被解雇了,明天来拿工资,这也没办法,这是老板的意思”,为此投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否认有说过此话,认为是董女士自己离职的。
那么有没有明确说过“你被解雇”的话呢?为此,法院在征求双方同意之后,决定进行测谎,最终认定公司王某说谎,判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7137元。
员工午间睡觉被发现
双方产生劳动争议对簿公堂
2014年6月23日,董女士入职广东广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广益公司”),其劳动合同期满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
在2019年7月5日中午,董女士在车间内的茶水间里睡觉,却被拍照,称违反厂规。据董女士介绍,她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45、中午12:30—下午6:30。在2019年7月5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她睡觉时还没到上班时间,后组长到茶水间叫她起床上班。
可到了2019年7月10日下午,组长通知她去找公司人事部王某。据董女士陈述,当时王某跟她说“你被解雇了,明天来拿工资,这也没办法,这是老板的意思”,还要求董女士在2019年7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结算工资。对此,董女士不同意。
对于董女士的说法,广益公司认为,公司没有提到解雇董女士,而是她自行不来上班构成旷工。广益公司表示,当时王某找董女士谈话时,强调车间纪律,向董女士提到“若严重违纪的,则会被公司解雇”,王某没有说到董女士已被公司解雇。
2019年7月15日,广益公司依据员工就业规则对董女士作出警告处理,可董女士误以为广益公司将其开除,自2019年7月19日开始没有上班,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也没有向广益公司提出任何异议。董女士在2019年7月19日至22日期间不上班的行为已构成旷工,广益公司才对董女士作出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
双方说辞不一,因这一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对簿公堂。
测谎认定公司存在说谎
法院判决赔偿2.7万元
是董女士自行离职,还是公司解雇董女士?
由于双方均没有证据,能证明当天的谈话内容,一审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当庭询问董女士和王某后,双方均表示同意接受测谎,且均表示同意将此次测谎结果作为本案证据使用,且测谎鉴定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
2019年12月23日,广东警官学院司法心理测试技术中心出具了司法心理生理测试报告,测试结论为:王某说“2019年7月10日,他没有向董女士说过她被解雇了的话”系说谎话;董女士说“2019年7月10日,王某向董女士说过她被公司解雇了的话”系说实话。
测试报告出来之后,广益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因广益公司与董女士无法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且董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重新鉴定,故法院未准许重新鉴定申请。
此外,广益公司提供的2019年离职人员工资表显示,广益公司在2019年7月11日时已将董女士列为离职人员并制作了离职人员工资表。该份离职人员工资表显示的制表日期与上述测谎报告结论可以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广益公司在2019年7月10日已经决定解雇董女士、并在2019年7月11日核算了董女士的离职工资。
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是广益公司解雇董女士而导致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虽然董女士有在车间内睡觉的行为,但该违纪行为较为轻微。根据广益公司的员工就业规则,广益公司应对董女士作出书面警告处理,现作出解雇处理,明显不符合员工就业规则,广益公司应向董女士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7137元。
一审判决之后,广益公司提起上诉,称测谎报告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并申请重新测谎。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测谎结论实际上仅作为认定事实的参考,并非定案依据,且广益公司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测谎结论错误或者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东莞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遂于2020年7月22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何生廷 在一些证据缺失的案件中,有无的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南方法院引入测谎程序,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希望看到更多的尝试应用,积极探索解决个案顽疾的有效方式。 工作真辛苦啊,七点半就上班了,中间休息45分钟,十二点半就上班了,工人们不容易。 我们公司如果想赶一个人走就会安排他一个人干两个人活,而且到最累的岗位,一般坚持不了一个月人就跑了,我去年坚持了一年,把轻松岗位的员工都耗走了,于是顺理成章的霸占轻松岗位,终于扛过来了,我换过来三个月内那个最累的岗位又干走了四个人,我的活只有他的四分之一,天天爽死了…… 一天十小时的上班时间,谁也坚持不住,不睡觉才怪呢。公司违反劳动法了吧?! 这还用测谎吗!?7月10日就把工资核算了,并制定了离职员工表,这就已经说明公司已经决定辞退人家员工了,何来旷工之说呢! 太多的公司那劳动法当儿媳 很少判对员工有利的判罚,这个必须点赞[赞][赞][赞] 我不知道一个公司花钱请律师,人事王某那个消耗的时间不用发工资了吗?这耗多久了,到底是直接双方找律师按规定照赔的损失大还是这两万多块更值钱? 没有几个公司不拿劳动法当儿戏的,只是较真的人少了,又怕麻烦。 那么王女士是否涉嫌伪证或者类似罪名呢[泣不成声] 视劳动合同法为儿戏!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工资都结算完了,你说人家旷工,这测谎白做了,反正也是公司给钱,无所谓 为法院点赞。为保护工人合法利益而公平判决实在难得。 多给民企员工生活的空间!为法院点! 一般判决还是会保护劳动者的 看了这篇报道,我已经完全理解了为什么现在厂家普遍出现了用工荒的原因。当老板的(或领导)不拿员工当人看,为了一点小事动不动就辞退别人。试想想,谁又愿意进厂呢?一个不把员工放在眼里的企业,迟早要倒闭破产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企业,不能做强做大的原因。[灵光一闪][抠鼻][酷拽] 这个老板明显违背劳动法,法院咋不管?上班怎么能超过8个小时? 广益公司你出名了 这样的操作着实太过份了,无视法律法规,应要严查严惩这家公司之前是否还存在这种违法事情。 公司输了也只是拿出了本该拿出来了,而如果是员工输了就什么也没有。对于毫无诚信的公司应该重罚,十倍百倍的罚,这才有警示着用
页:
[1]